预防职业病,从提高健康素养做起!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1、有用人单位:患病主体是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有职业史:必须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有接触史:必须是因接触了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合法: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职业病诊断
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申请职业病诊断需携带以下材料:
1、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2、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5、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职业病预防措施
1、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非常重要
上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档案,杜绝已患有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侵扰。普通健康检查不能代替职业健康检查。
2、劳动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
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需的预防性装备。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是防止或减少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重要措施。因此,操作者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合理有效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对查出有职业禁忌症和疑似职业病的员工及时治疗康复,不适宜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及时调离或调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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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社区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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